2014年8月3日 星期日

[Gossiping][新聞] 亂PO文「炸畜牲」諷高雄氣爆 男到案稱: by whj0530 (凌棄)




亂PO文「炸畜牲」諷高雄氣爆 男到案稱:我精神有問題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太沒良心!在高雄市前鎮區發生嚴重氣爆,各界忙著搶救傷患以及處理災難的時刻,卻有
一名男性在FB上寫「炸畜牲」,將悲傷的災難說成好玩的事,引發網友圍剿即肉搜。警方
循線找到po文的是一名家住鳳山區26歲的潘姓男子,他到案時聲稱自己有精神方面問題,
該文是在他心情不佳時所刊登,並無任何惡意。

這男子寫道:「太開心了,哈哈,爆爆爆爆爆,炸畜牲囉……。」還寫道太開心了,在這
哀傷的氛圍中尤其諷刺,而引發網友眾怒並肉搜其個資。不過有網友爆料,指稱這個人的
照片是盜用他人照片,也就是說,該名網友可能是被陷害了。現在該男子臉書已關閉,鄉
民找出的個資可能有誤,也沒人能查證真實性。

只是此留言一出,引發網友大肆撻伐,並表示這名網友實在太沒同理心,揚言要將他肉搜
出來。高雄市警大也針對此留言進行調查,循線IP位置,找到一名家住鳳山區的26歲潘姓
男子,2日下午傳喚他到案說明。

男子稱說自己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並提供就醫紀錄,聲稱自己當時是在心情不佳的情況下
,才會寫下這段留言,自己並無惡意。但警方認為潘男的留言已經涉及恐嚇公眾和妨害名
譽,警方呼籲民眾千萬別以身試法。



http://www.nownews.com/n/2014/08/03/135266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175.19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07054627.A.205.html
ZEALOTGO:何棄療 08/03 16:31
HELLDIVER:政黑人氣-100 08/03 16:31
Workforme:潘xx? 這次不是被盜帳號了耶 新藉口 08/03 16:31
gn01223489:老實說...市警大這件事就是看輿論做事 08/03 16:31
DIDIMIN:哼,敢PO不敢承擔,連鳳山ㄎㄇ的皮屑都不如 08/03 16:32
gn01223489:沒有恐怖攻擊言論,也不是什麼嫌疑人竟然還要傳喚== 08/03 16:32
Mahoutsukai:警察介入要謹慎 如果這樣就是恐嚇公眾 就可以無限上綱 08/03 16:32
Xx5566xX:活該 08/03 16:32
hyde7015:SOP:盜帳號.精神病 08/03 16:32
gn01223489:照這樣黑特板不知道要傳喚多少人走... 08/03 16:33
Mahoutsukai:以後警察也可以逮捕任何興災樂禍的鄉民 以同樣藉口 08/03 16:33
zero549893:黑特版人氣-5 08/03 16:33
Arthurseed:政黑水準.... 08/03 16:33
chinhan1216:為什麼這樣子就要被警察查ip 08/03 16:34
zxzxzxzxzxzx:是很沒口德 但是他犯了什麼法要被傳喚? 08/03 16:34
tom982239:這告不了吧 警察只是做做樣子來安撫民心 08/03 16:34
poplc:哈哈 畜生被抓了 08/03 16:34
Arthurseed:不過這有恐嚇嗎?? 妨害名譽是?? 08/03 16:34
RandyMarsh:行為不妥但沒到違法程度,扣違法帽子有點誇張 08/03 16:34
a11131031:原來這樣有犯法喔XDD 那PTT上一堆鄉民不就慘惹~ 08/03 16:34
sixersai:糟糕 大腸花又要精神分裂了 我先看看風向在哪一邊 08/03 16:35
nckuming: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切入比較妥當,雖然這傢伙也太白目 08/03 16:35
rookiecop:只要有就醫紀錄就好了? 08/03 16:36
gn01223489:有人精神分裂了?這跟大腸花有什麼關係? 08/03 16:36
whj0530:另一篇新聞寫這傢伙因為被打電話恐嚇而報警 08/03 16:36
gn01223489:這跟社會秩序維護法也沒關係吧...這樣可能要先抓莊園 08/03 16:36
usebbs:這樣的藉口不意外 08/03 16:37
kgb1019:大絕招 我有精神病 08/03 16:37
kgb1019:這是我跟藥袋的合照 好了沒事我可以走了 08/03 16:38
gn01223489:而且妨礙名譽是公訴罪嗎...哪個人名譽受損對他提告? 08/03 16:38
s1962:不是很感嗆嗎? 精神有問題勒 你怎麼不去死一死 08/03 16:38
zxcxxx:如果顏色不對就會說成白色恐怖 08/03 16:38
whccpl:老實說,無不法阿.... 08/03 16:38
shenmue1001:標準SOP:我有精神病 08/03 16:39
Rayleonard:笑了 有夠俗辣 連證明都沒有頗ㄏ 08/03 16:39
langeo:沒精神問題怎麼會以屎當主食 08/03 16:39
shenmue1001:這篇把姓名完全寫出來 真是帥啊 http://ppt.cc/RQg0 08/03 16:43
lily520:精神疾病,心情不佳,所以呢?不用負責嗎? 08/03 16:45
lovejamwu:真的精神有問題不會說自己精神有問題.. 08/03 16:45
a10043305:他不是同性戀被欺負後精神異常嗎 給點寬容吧 08/03 16:46
RandyMarsh:所以要他負什麼責任,什麼依據? 08/03 16:48
RandyMarsh:哪裡有說他是同性戀啊?好奇 08/03 16:50
bruce511239:就像裝神經病驗退一樣 萬用招 你拿我怎樣 08/03 16:50
ffhh:蘋果事實哥勒? 同一隻? 08/03 16:50
chinhan1216:是要他負啥責任 08/03 16:50
shenmue1001:新聞寫行徑恐觸恐嚇及妨害名譽罪嫌 將依法函送偵辦 08/03 16:51
shenmue1001:就算最後不會起訴 就讓他多跑幾趟吧 08/03 16:52
ggl12two2:關死他 08/03 16:54
spaceview:政黑人氣-1 08/03 16:55
valenci:妨害名譽是告訴乃論,提告人是誰? 08/03 16:56
oiu368:這個PTT當天就有人把它名字搜出來了,文馬上刪掉 08/03 16:58
jay111101:造謠的不敢抓,只敢抓小屁孩,真當人民都是白痴就對了 08/03 17:08
as0929:精神病?心情不佳?憑這就可隨所欲為不需負責~那住台灣超爽的 08/03 17:09
jay111101:不爽可以不要看,自己犯賤愛點怪誰? 08/03 17:11
WeAntiTVBS:這個事後若被鑒定有問題應強制執行送精神病院才對 08/03 17:17
QQmmmmmm:嫌犯26歲男子潘俊彥 08/03 17:30
taurus512:進精神病院或是進監獄 自己選一個 08/03 17:37
rota:糞蛆-1 08/03 17:49
a10043305:某篇評論裡有她朋友的聲明 若屬實也是蠻可憐的 08/03 17:50
ariot:警消同仁都有人殉職還這麼白目當然一定要抓 08/03 19:10
hotdogmc:每個都說是精神病 真的精神病會知道自己有病? 08/03 22:15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