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3日 星期日

[Gossiping][新聞] 網路散布氣爆不當言論 潘姓男子被法辦 by liang691206 (liang691206)



2014-08-03 12:47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雄地區7月31日23時許發生傷亡慘重的氣爆案,卻有網友在
社群網路表示對氣爆案「太開心了!」「畜生多必有毀滅」等幸災樂禍不當言論,高市警
方昨查出是潘姓男子所為,依恐嚇公眾與妨害名譽等罪嫌究辦。

高雄市警局刑大科偵組組長郭丁太並指出,目前另有一起在PTT等社群網站散布謠言指:
「左營區的管線也隆起,新莊派出所已派員交通管制...」造成不少民眾恐慌,警方也
正在追查散布謠言的源頭。

警方強調,正當相關單位及各界人士全力投入高雄市氣爆救災與追查氣爆事件成因之際,
家住鳳山的潘姓男子卻在臉書留言:「太開心了! 哈哈 爆爆爆爆爆 炸畜生囉 !我就說
嘛 ,畜生多必有毀滅 不過好像不夠嚴重,希望持續下去 ,好久沒有笑過的我 ,剛剛竟
然萌生了一點笑意!!」引發網友撻伐。

郭丁太說,警方輾轉接獲檢舉,為避免造成受災戶2次傷害及平息各界輿論,並釐清該文
內情,刑大科技犯罪偵查專責組立刻成立專案小組負責查緝,並報請羅水郎檢察官指揮偵
辦。昨天下午將26歲的潘男拘提到案,潘嫌坦承該文係「因個人心情不佳所刊登,並無其
他惡意。」

不過,警方認為留文內容已涉及恐嚇公眾與侮辱受災民眾,有妨害名譽之嫌,仍將全案函
送法辦。他強調,目前警方還在追查另一起散布「左營管線隆起」的不實謠言源頭。
警方呼籲社會大眾對於氣爆事件切勿再散佈類似不當言論,警方絕不允許有人用任何方式
,製造社會恐慌,絕對以最強烈快速的打擊方式杜絕發生,維護社會人心的穩定。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071655



雖然留這種言很惡劣...


但是大家注意 這根本是戒嚴了


1.媒體來源:
請寫出完整媒體來源!例如中國時報、TVBS等,沒寫者一率刪除。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a.(該新聞是否超過三天?搜尋一下有沒有OP?)
b.(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劣退,貼廣告會被劣喔!)


3.新聞連結:
(超過一行或有中文網址請縮個網址! 板規內文有提供縮網址網站)←看完可刪除此行




4.備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


--


廢文!無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9.244.5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07047694.A.E4C.html
※ 編輯: liang691206 (219.79.244.50), 08/03/2014 14:35:17
cul287:政黑人氣-1 08/03 14:35
snsdakb48:uccu 08/03 14:35
apa9394:我也想要當有錢的畜牲 沒機會.... 08/03 14:35
xisland:借鹽囉 08/03 14:35
screwer5566:感覺好像某討論版會出現的言論 08/03 14:35
kairi5217:戒嚴? 08/03 14:35
henry8400:1ㄏㄏ 08/03 14:35
zaknafein:興災樂禍不可取 但是有罪責嗎... 08/03 14:35
a33071201: 借鹽?????????? 08/03 14:36
qwaszx012:呵呵被抓活該啦 08/03 14:36
wade6510:戒嚴? 發這種言論 被法辦剛好而已 08/03 14:36
GoodElephant:跟之前預防性雞壓一樣阿 08/03 14:36
longmok2500:被法辦剛好而已 08/03 14:36
IDaHoo:屎蛆杯糞惹 QQ 08/03 14:37
Hunterxx:八卦人氣+1 好的不學 學吱吱發言 08/03 14:37
jacksonli:潘姓黨工 08/03 14:37
funnyway:問題會不會是"希望持續下去"這句 08/03 14:37
aa1052026:應該是八卦板出來的 08/03 14:37
jacksonli:這不正式八卦板遇到中國新聞時的言論嗎? 08/03 14:38
askingts:政黑板人氣-1 08/03 14:38
pitalvlu:重大災害還搞不清楚狀況被法辦真的剛好而已! 08/03 14:38
kil1ua:左營區的管線那個 有備份嗎? 沒看過耶 08/03 14:38
TBBT5566:政黑人氣-1 id-10 08/03 14:38
Magiter:之前不是一票在鄭捷事件後跳出來痛罵警察戒嚴的白癡嗎? 08/03 14:38
qscfthmj:罵別人畜生難道不算妨害名譽? 這不算戒嚴吧 08/03 14:39
andytaso:如果只是純幸災樂禍也被抓就真的有點誇張了 08/03 14:39
Tenging:政黑人氣-1 08/03 14:39
tokyoto:這種應該檢查一下他的我的最愛是不是政黑排第一個 08/03 14:39
WTF55665566:黨工-1政黑人氣-1八卦Id-10 08/03 14:40
ed47:買水果刀上捷運都被上手銬了..... 08/03 14:40
wuliou:根本戒嚴+1 08/03 14:40
johnruby:八卦版 08/03 14:40
MarkFung:新三寶,台灣男沒有極限 08/03 14:40
ocean5566:26歲身材這麼瘦喔 好慘 隨便國中生都能打爆他吧 08/03 14:41
ocean5566:仇男ID一整天仇男也沒有極限 強! 08/03 14:41
xengoku:最近真多症畜突破柵欄 08/03 14:42
dddc:講這種垃圾話 剛好而已吧 08/03 14:42
vicklin:這怎麼會用恐嚇?.. 08/03 14:42
MarkFung:又不像某人甲甲愛男 08/03 14:42
ed47:去大創買把水果刀錯了嗎? 08/03 14:42
kahabu:說不定是想釣魚? 08/03 14:42
kop5236:干妨害名譽什麼事 妨害名譽可以這樣用? 08/03 14:42
silentence:雖然很北七 但警察....... 08/03 14:42
drigo:鄉民的言論自由標準是浮動的.... 08/03 14:43
pccheni:政黑敗類一堆,腦羞還會嗆要告人,小屁馬一隻。 08/03 14:43
FelixKao:真的戒嚴== 08/03 14:43
lover790222: 是沒當過鄉民嗎~ 08/03 14:43
ed47:根本戒嚴..... 08/03 14:43
kop5236:事情都已經發生了他是要恐嚇誰 根本亂搞嗎 08/03 14:44
aa1052026:妨害名譽是公訴罪嗎?沒相關人提告警察就自己辦? 08/03 14:44
solsol:妨害名譽是告訴乃論 不告不理啊 08/03 14:44
snow5420:爽呀 活該 08/03 14:44
ian90911:名譽受損可以理解 不懂用恐嚇的依據在哪 08/03 14:44
lover790222:哪這邊會出現的留言丟在FB~ 就被抓走 08/03 14:44
solsol:不然我替馬19告鄉民妨害名譽好了 08/03 14:44
ian90911:而且有人告他妨害名譽嗎 不然警方能抓嗎... 08/03 14:44
silentence:要告也是家屬告 警察有事嗎 08/03 14:45
dcat:他沒有指名道姓這樣有妨礙名譽?? 08/03 14:45
kahabu:覺得抓得好,能個定罪就定罪,要不然以後可以說難聽話釣魚? 08/03 14:45
summerleaves:政黑人氣 -1 08/03 14:45
tiuseensii:約談切結應該就夠了。另外偵辦不等於起訴,起訴不等於 08/03 14:46
tiuseensii:定罪,這跟戒嚴差很大 08/03 14:46
zaknafein:有人支持警察這樣做 也不難想KMT可以執政了 08/03 14:46
daniel0922:復興空難亂講話的這個是不是也該處理一下 08/03 14:46
vvictory:一般人不至於留那種白目言論,喊戒嚴的莫非同類見真情? 08/03 14:47
frankchin:莫名其妙 08/03 14:47
zaknafein:潘男是不該講這種話 不過不代表他不能講 08/03 14:47
kondoyu:開始囉 政黑噴汁中 08/03 14:47
daniel0922:真的很莫名其妙 這種時刻還要亂 唯恐天下不亂 08/03 14:48
zatti:政黑蛆表悲憤 08/03 14:48
dcat:白目留言不等於犯法吧... 08/03 14:48
aa1052026:告訴乃論原來可以在相關人還沒告時警察就先逮人 真棒 08/03 14:48
dcat:又是個濫權的公僕 08/03 14:49
kahabu:但如果很多容易衝動或是不懂法的,看到就罵這種留言者 08/03 14:49
fueetf:抓也罵 不抓也罵~_~ 真難為 (這樣抓合法??疑問 08/03 14:49
kahabu:那以後都用這招來告人並且賺錢了? 08/03 14:49
edamameQ:爽推! 08/03 14:50
dcat:以後我覺得有人很白目的話 也可以請警察抓一下囉? 08/03 14:50
Tenging:八卦人氣-20 08/03 14:50
kk9517:愛講屁話被抓活該啊 不要講不就沒事了 自己愛講就不要盧 08/03 14:50
XD9527XD:YES 08/03 14:51
kahabu:不抓以後發生災難都是這種幸災樂禍的留言,沒人阻止反駁 08/03 14:51
vvictory:維護社會秩序呀,第一個不抓,後面一堆徒子徒孫跟著學 08/03 14:52
bich09251690:政黑人氣-1 08/03 14:52
vvictory:反正抓那麼多次了,都是輕放,沒差啦 08/03 14:53
yuisgood:這樣算恐嚇公眾? 08/03 14:53
zaknafein:看推文某些留言 真的覺得你們不適合住台灣... 08/03 14:53
dcat:此例一開,警察對於學運也可以比照維護社會秩序. 08/03 14:53
aa1052026:維護社會秩序 結果卻用恐嚇跟妨害名譽去偵辦...... 08/03 14:53
dcat:八卦版不就要被抓光光了...只因為大家講話被主觀認定白目 08/03 14:54
vvictory:呃,他罵災民是畜生喔....你不覺得有嗎?= = 08/03 14:54
prkfcpr:坐捷運去買水果刀又坐回來就被抓~~~ 08/03 14:55
aa1052026:要告也是在相關人提告後警察才去偵辦 而不是警察自己主 08/03 14:55
wahaha99:雖然我也很不爽 但我也認為不該法辦 08/03 14:55
euson11:政黑又更沒人氣了 08/03 14:55
aa1052026:動去抓人 平常抓犯人小偷強盜有這麼自動? 08/03 14:55
mlda888:比照辦理的話,八卦版一堆言論就要抓光光了 08/03 14:56
wahaha99:台灣或許該立設一個群體仇恨罪之類的東西 08/03 14:56
mosuta23179:政黑會先變成鬼板吧 空蕩蕩的 08/03 14:56
feliz5566:濫訴 08/03 14:56
mlda888:以後社會運動警察是不是都可以比照辦理= =? 08/03 14:56
dcat:這種標準根本就是鄉愿式辦案.. 08/03 14:57
Picton:可以道德譴責,但不至於違法吧?言論自由呢? 08/03 14:57
peter0627:政黑人氣-1 08/03 14:57
mosuta23179:警政機關對社運一定超想比照辦理的。不敢太超過而已 08/03 14:58
lubin3th:將起訴,未定罪。他不會背上什麼罪名的 08/03 14:58
daniel0922:有道理 氣頭上沒想到這點...... 08/03 14:58
zaknafein:還有人支持才奇怪! 蠢到沒有極限 08/03 14:58
mlda888:告訴乃論罪有這種抓法,台灣警察就是強= = 08/03 14:58
sendicmimic:...哪裡濫權? 恐嚇公眾和公開平台妨礙名譽都是公訴阿 08/03 14:58
nsaids:維穩了……居然會被法辦 08/03 14:59
yudofu:不是很丘嗎? 08/03 14:59
dcat:哪裡恐嚇公眾了? 有指名道姓妨礙誰的名譽? 08/03 15:00
carlos5978:政黑又被抓走一個了喔 08/03 15:00
MKSIN:這算戒嚴? 這被關根本活該 08/03 15:00
dcat:學運期間八卦版把鎮暴警察講成那樣是不是也妨礙名譽要抓起來 08/03 15:00
vvictory:不少靠打官司賺錢的人開心的上工了 08/03 15:01
dcat:在板上罵689 9.2以後也要擔心妨礙名譽被抓起來 08/03 15:01
mlda888:同意樓上...以後都依照辦理的話,八卦板一半以上都要被抓 08/03 15:01
aa1052026:刑法314不是說是告訴乃論?哪裡公訴? 08/03 15:02
mlda888:雖然我很不爽他的言論,但我覺得是還沒有到違法 08/03 15:02
howwong:快笑了 這樣這篇至少有8成要被請到警察局泡茶 08/03 15:02
mlda888:法律是最低程度的道德 08/03 15:02
QQmmmmmm:政黑 會不會滅板阿? 政黑很多這種? 08/03 15:02
aa1052026:就算是312條對於已死之人公然侮辱 也還是告訴乃論 08/03 15:02
dcat:一堆人只以為這是大快人心 而沒想到背後的意義.. 08/03 15:03
iamch:罵災民畜牲耶 08/03 15:03
aa1052026:罵災民畜生你可以叫警察呼籲災民提告 而不是自己去抓 08/03 15:04
dcat:那罵人 蛆蛆 跟 吱吱 全八卦版政黑都要被抓光光了 08/03 15:04
dcat:真的是理忙而濫情耶...... 08/03 15:05
dcat: 盲 08/03 15:05
mlda888:不能同意dcat更多了 08/03 15:05
zaknafein:罵災民畜牲跟跟一般人畜牲 在法律有啥差別? 08/03 15:05
zaknafein:警察不就是依法行事的嗎? 08/03 15:05
PHINEAR:鄉民對言論自由的標準還真是浮動 08/03 15:06
mmzznnxxbbcc:這有罪太奇怪 08/03 15:08
mlda888:警察不能主動偵辦,應該由當事人提出 08/03 15:08
job5786:這根本戒嚴...這警察國家嗎 真可怕 08/03 15:08
mlda888:這樣以後社會運動,警察有看不爽的言論,通通都直接抓起來 08/03 15:09
aa1052026:那網址不就是說明妨害名譽是告訴乃論嗎 08/03 15:09
mlda888:罵馬區長的也都抓的話,八卦板就會退出熱門看板了XD 08/03 15:09
sendicmimic:http://ppt.cc/OArm 08/03 15:10
job5786:沒有特定對象的言論攻擊還抓 道德跟法律是兩回事 08/03 15:10
howwong:高雄市要宣佈獨立建國了嗎 08/03 15:10
mlda888:一開始我也覺得哈哈被抓應該!但想了一下背後意義還蠻恐怖 08/03 15:11
job5786:這不可能有罪 而是用偵辦方式讓你走程序的不利益 08/03 15:11
offish:政黑人氣-1 08/03 15:11
sendicmimic:這篇說法警察是用這兩個抓,但會不會成立還不知道 08/03 15:11
zaknafein:今天他要是喊 "我也想製造爆炸" 那抓起來還有道理 08/03 15:11
howwong:這根本連抓都不能抓... 08/03 15:11
zaknafein:嘴砲也可以抓 這不是類似戒嚴是甚麼 08/03 15:12
aa1052026:恐嚇咧 說災民死好若算恐嚇 那八卦板那些說賤畜死好的早 08/03 15:12
howwong:這樣我看鄉民不爽 也可以抓出來泡茶一下嗎 08/03 15:12
aa1052026:就被告到死了 08/03 15:12
sendicmimic:如果戒嚴只是用來修理這些亂講話的,我可能會同意喔 08/03 15:13
zaknafein:問題是你無法定義甚麼是亂講話 08/03 15:14
howwong:所以你正在恐嚇那些亂講話的? 這樣也是恐嚇公眾喔 08/03 15:14
PHINEAR:麻煩的是 亂講話的標準是誰定的 08/03 15:14
Waterpig:send 問題是當你權力給出去會被怎樣用就很難講了... 08/03 15:14
howwong:警察在幹麻 這邊正有人在進行恐嚇公眾捏 08/03 15:14
Waterpig:講這種話很不應該 但抓他也是莫名其妙... 08/03 15:15
howwong:八卦版有幾萬人 剛剛至少有一半的人被恐嚇了 警察快辦 08/03 15:15
PHINEAR:當亂講話可以抓 當權者要訂標準可不用經過你同意 08/03 15:16
XDXDXDXDDDDD:政黑人氣-1 08/03 15:17
sendicmimic:是阿,所以才說罪名會不會成立還不知道阿 08/03 15:20
dete911:個人認為這種亂講話是警告,說是戒嚴還好,就像鄭捷事件被 08/03 15:20
dete911:抓到警局喝茶的就不少了 08/03 15:21
dslee:某白液盟好像曾經巴不得趕快戒嚴 08/03 15:23
amoya:good~就算是網路也不能亂說話 08/03 15:25
knicksss:這種廢物當然要抓,不然大家都一起來亂放話就好了啊 08/03 15:31
Sofast:水啦! 08/03 15:31
icefeeling:關戒嚴屁事! 08/03 15:35
valenci:不構成 08/03 15:39
cheko:爽 08/03 15:40
stillcolor:不合你意就叫戒嚴喔 08/03 15:40
zerodsw:「我不同意你的話,但我誓死捍衛你說這話的權利」 鄉民ㄏ 08/03 15:40
tomandnico:就跟山大沒事說埋了什麼一樣 活該XD 08/03 15:43
tomandnico:對阿 就算你說的話 是想去炸別人 難道我也捍衛????? 08/03 15:43
yoseii:我也覺得這種白目一定要抓起來 08/03 15:45
hihi29:政黑人氣-1 08/03 15:46
allison110:法辦!活該 08/03 15:50
mis1114:雖然覺得不恰當 但認為不該抓 08/03 15:51
valenci:妨名的話是告訴乃論而且沒有特定對象,恐嚇的話又不他又不 08/03 16:00
valenci:是嗆自己要去傷人。 08/03 16:00
jay01684:哪來的恐嚇公眾和妨礙名譽? 08/03 16:02
BlackJason:就是爽,嘲笑災區民眾前請先想清楚 08/03 16:03
valenci:tomandnico,他可沒說要去炸別人。 08/03 16:03
jay01684: 那個說話的人的確很畜生 但是讓警察亂來後果會更遭 08/03 16:04
vul3vmp4:爽 關死你這廢物王八蛋 08/03 16:07
valenci:如果他嗆說自己要去傷人那就恐嚇無誤 08/03 16:08
minaminojill:言論超白目,無天良(但這是否涉及恐嚇!!!??) 08/03 16:12
hayato01:權利是帶有責任的,連這都不知道還想要人捍衛你個屁 08/03 16:17
hayato01:好久不見的某些人趁這時候出來透氣,看了才頗呵 08/03 16:18
Spartan117:亂抓人 08/03 16:27
julia66:政黑人氣-1 08/03 16:45
PKming:網路講話本來就要負責任呀 發文推文都一樣 :D 08/03 16:47
cosmosQQ:???恐嚇??? 08/03 16:48
scott90213:函送一下 給那些幾歲還在耍屁孩的人一個警示也好 08/03 16:50
scott90213:反正應該不會起訴 沒到戒嚴這麼嚴重吧 08/03 16:50
EdmundLi: 搞學運都會被抓了 這種政黑白目抓也是剛好而已 08/03 16:50
king22649:戒嚴了~ 08/03 16:55
suckpopo:警察吃飽沒事嗎 08/03 16:55
zxzxzxzxzxzx:確實很白目 但到底犯了什麼法? 08/03 17:00
phew18:侮辱亡者 08/03 17:04
hata5566:白色恐怖 08/03 17:07
Myth01:標題也亂下,「送法辦」跟「被法辦」差很多啊! 08/03 17:28
nanopenis:戒嚴+1111111111111111 警方是用哪一條法律來辦他? 08/03 17:29
wert184:戒嚴摟 藍色恐怖來了 08/03 17:30
lea109:請問你要警察辦還是不辦 話都你說就好啦 怎樣都有話説 08/03 18:15
ggkk8877:rocfrank 要不要順便處理一下?? 08/03 19:10
berryc:白色恐怖? 耍白目被辦活該 誰管你什麼依不依法 08/03 19:17
redwing875:好多人出來莊清高喔 噁心 08/03 19:22
jay111101:原來覺得白目就可以法辦,那怎麼不乾脆搬去北韓??? 08/03 19:24
jay0215:我倒覺得被法辦是好事 言論享受自由的同時也要承擔責任跟 08/03 20:06
jay0215:後果 尤其是有犯法之虞或是造成他人不安恐懼恐慌的言論 08/03 20:08
vladmir:原來全世界討厭他 他就應該坐牢喔 真鬼島 08/03 20:10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