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日 星期六

[Gossiping][問卦] 有沒有捐款那麼多 肇事者還賠什麼的八掛 by atorneychien (追求完美與永恆)



到目前為止,高雄氣爆案的各界捐款已經超過了6億

而這些捐款大多也是專款專用,用作於災民和重建工作上

內行人也了解,按照台灣的爛法律,和台灣法官腦袋的見解

台灣的賠償原則是採回復原狀和實質賠償

那既然都回復原狀,也給了喪葬費和撫慰金,肇事者化工業還要賠償什麼?

捐越多,無良企業只會越減輕責任而已

還是說捐款只是買個美名和廣告 覺得這種效益頗大

有沒有這方面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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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6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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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rpleboy01:你跟昨晚高雄板有個人的想法好像 08/02 15:18
fizzonly:1抵稅? 08/02 15:18
roalan:你邏輯有問題 08/02 15:18
exrocist:一堆人死傷 房子毀了 車子毀了 六億哪夠 08/02 15:19
horain:光是把被炸掉道路上+下的東西都修復好 4億不太夠 08/02 15:19
那也是在為肇事元兇分攤責任不是嗎? 覺得捐款數額夠應急就夠了
※ 編輯: atorneychien (61.230.161.90), 08/02/2014 15:20:11
stantheman:說真的這次民間捐款完全莫名其妙 08/02 15:19
sata0905:你覺得6億夠嗎 08/02 15:19
EdmundLi: 光財損至少數十億 最好賠得夠 08/02 15:19
npicgod:全部修好到底要多少錢 08/02 15:19
全部修好 不也是肇事元兇的責任嗎? 怪怪~ 應該叫肇事元兇把錢拿出來修才對吧
stantheman:一樓說的就是我啊 我被砍文了 08/02 15:19
purpleboy01:對就是6F 08/02 15:19
ruqoo:已經回復了嗎?? 捐的人有說要幫肇事的回復嗎?? 08/02 15:19
alibudah:20萬紅酒 100萬生日趴 700萬保時捷 2億帝寶 <=> 0捐款 08/02 15:19
oceanman:這捐款哪夠用~而且廠商會賠還是未知數 08/02 15:20
howard87201:100億都不夠 08/02 15:20
EdmundLi: 沒民間捐款 等到法院判完 KMT可能都把台灣送給中國了 08/02 15:20
MSSM:推EdmundLi 08/02 15:20
pei284424:六億可能不夠重建一條街ㄧㄝ 08/02 15:20
just8811:你民法要加油 08/02 15:20
exrocist:一間透天就千萬 一輛車幾十萬 多少房車毀掉 六億哪夠 08/02 15:20
※ 編輯: atorneychien (61.230.161.90), 08/02/2014 15:21:48
Spinner3:一碼歸一碼 賠償跟捐款是兩回事 08/02 15:21
rookiecop:回復原狀 賠償 多少錢算一下? 08/02 15:21
SentoS:賠償沒辦法用捐款賠吧 08/02 15:21
bibolapuwera:重點是立即救災需要就是錢啊 08/02 15:21
EdmundLi: 民間捐款最大的幫助就是立即性 你家人過世不用錢嗎 08/02 15:21
YAHO0:肇事者賠給受災戶 那是他們應得的 捐款是重建用 08/02 15:21
MSSM:跟分攤責任無關阿 怎樣判都和捐款無關 08/02 15:21
stantheman:不管損害多大就是李長榮要全部賠償 根本沒必要發動募捐 08/02 15:21
conshelity:幾條街的重建要? 30人死亡百人受傷的醫療喪葬費? 08/02 15:21
SFlash:廣告性質居多 硬著頭皮跟上 08/02 15:22
SentoS:目前災民最需要的是一個好的律師... 08/02 15:22
stantheman:現在的急難救助明明政府可以拿預備金出來救急 08/02 15:22
ShallWe108:那些燒燙傷的醫療費很可觀 08/02 15:22
sivachow:該賠的一毛也不能少!!!! 08/02 15:22
hsinwen:嘖嘖,第三人捐款可以抵銷肇事者賠償?(筆記中) 08/02 15:23
conshelity:然後一定要一起告 不然分開告容易被分化 08/02 15:23
stantheman:修路也當然是政府先修 之後再跟榮化求償 08/02 15:23
bibolapuwera:推 → just8811:你民法要加油 08/02 15:23
CO2:不懂要上網查 08/02 15:23
Chippewa:房子整排可能都要重蓋,捐款應該不夠吧 08/02 15:23
SentoS:以物資來說其實應該沒那麼缺,快點回復水電跟設施才是重點 08/02 15:23
ruqoo:照這種說法 肇事者與其出小包 不如出大包 讓大家捐款 08/02 15:24
funnyrain:一堆房子車子毀壞 馬路嚴重坍崩 死傷者300多人 6億哪夠 08/02 15:24
MSSM:→ just8811:你民法要加油 08/02 15:24
Chippewa:而且當地說不定不敢繼續住在那,會不會大規模遷村呢? 08/02 15:25
stantheman:街道重建也是榮化要負責的 不是全民買單 08/02 15:25
SentoS:還遷村咧,我是覺得還沒到那種地步... = = 08/02 15:25
jiniba:其實那些領18%的捐出一個月18%就有60多億,還不用動到月退俸 08/02 15:26
SentoS:凱旋路那雖不是高雄最熱鬧的地方,但房價地價也不算差 08/02 15:27
gemboy:你有知道是用來恢復原狀 08/02 15:27
jiniba:社會大眾喊捐款,捐老半天才6億,雷大雨小,還不到18%的10分1 08/02 15:27
icome:估計損失超過百億 絕對賠不完 08/02 15:28
gemboy:有啥證據說捐款是用來恢復原狀 08/02 15:28
GX90160SS:現在錢是救急用的,等到肇事者賠償要等多久? 08/02 15:29
SentoS:拿捐款當賠償金給受災戶有點怪怪的,拿來建設公共設施才對 08/02 15:30
SentoS:救急用的錢應該尤政府單位來支援比較對 08/02 15:31
johnny0399:學好民法再來說嘴吧 08/02 15:31
HowWhy99:根本不夠好嗎~ 08/02 15:32
sjory:臺灣不是法律爛 而是有太多自以為是的腦x鍵盤法官 08/02 15:32
SentoS:看到事故慘烈現場500公尺外是熱鬧的金鑚夜市,蠻鮮明的 08/02 15:33
stantheman:現在的捐款是捐給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的 只能用在災民身上 08/02 15:35
stantheman:不可能拿來修復街道 08/02 15:36
yianhua:法律程序沒十年跑不完 08/02 15:36
stantheman:不管是生命傷亡還是公私財物損害 都是榮化要全賠 08/02 15:37
stantheman:政府現在要先墊錢急難救助跟修理街道 之後向榮化求償 08/02 15:38
覺得有可能嗎? 呵呵~ 那賠完了呢 錢再還給捐款人? 不要按照法律想得那麼單純
※ 編輯: atorneychien (61.230.161.90), 08/02/2014 15:40:18
stantheman:民間捐款根本沒意義 08/02 15:39
民間捐款真的是沒意義 這就是台灣法律制度爛的地方
照理這種高風險企業 每年都應該繳納一筆高額的公基金 以做為像發生這種事情之用
如果有這種公積金或企業聯合的保險 就應該由這個出應急錢 這才是正途
而且企業繳比較多的稅給中央 中央政府也應該要有更多的責任來處理
SentoS:若當救急全給災民,這次捐款還不少,想必應該夠分 08/02 15:39
purpleboy01:沒意義 zzzzzzzzzz 08/02 15:39
Usachan1119:那些路上的民居損害要誰賠?根本不夠用!! 08/02 15:39
stantheman:當然是榮化要賠啊 所以你根本沒必要捐款 08/02 15:40
SentoS:賠償金歸賠償金吧,捐款用途其實比較微妙 08/02 15:40
※ 編輯: atorneychien (61.230.161.90), 08/02/2014 15:44:05
stantheman:救急有政府的預備金在 也不需民間捐款 08/02 15:41
stantheman:現在捐款真的是媒體炒作下的衝動行為 08/02 15:42
SentoS:感覺這次的受災不像小林村那種山裡面那樣,該怎麼說呢... 08/02 15:43
Chippewa:一條人命值多少?六億夠賠? 08/02 15:44
一條命值多少錢? 這個價錢南北有別 可以去看高雄地院的判決
高雄地院民事庭的判決都會判很少 你就會知道了喔
一條人命在高雄法院法官眼中看來是不會太多的
※ 編輯: atorneychien (61.230.161.90), 08/02/2014 15:47:27
SentoS:如果政府先幫居民回復民宅,後再跟肇事廠商要錢其實比較好 08/02 15:47
stantheman:說真的在法庭上 六億真的夠賠30條人命了 08/02 15:48
stantheman:真的不需要把台灣人的人命想得太值錢 08/02 15:48
SentoS:1人兩千萬,跟中肛理賠工安意外的差不多耶 08/02 15:49
MSSM:台灣人命本來就不值錢 現在才知道? 08/02 15:54
LegioGemina:沒抓到真兇如何依法求償~政府先墊償沒聽過嗎? 08/02 16:04
chluke:確定6億都會用在災民身上嗎? 08/02 16:05
white4go1:認同昨日S版友寫的 08/02 16:09
tiuseensii:那間公司破產十次都不夠賠啊 08/02 16:09
white4go1:但是有捐款完全是自己對政府和業者的沒信心而捐 08/02 16:09
white4go1:財損光折舊等就讓業者吃定先代償者,法律這部份...呵 08/02 16:12
white4go1:S版友寫的太理想,但實際也應要如此.但現實並非如此 08/02 16:13
WTOH:我是覺得如果官方或民間 以這個名義 向國外募款 錢不知道會 08/02 16:19
WTOH:落入何處…… 捐在多也不夠吧 08/02 16:19
tokyoto:你覺得6億就夠了嗎?而且做錯事的本來就該受懲罰和賠償 08/02 16:20
chris0843:原因事實就不同了哪有替肇事者清償的問題 08/02 17:11
chris0843:業者負的是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捐款是各界對災戶的贈與 08/02 17:12
chris0843:再者真的是替業者代償也還有法定債之移轉的問題 08/02 17:13
chris0843:像被車撞的人自己去醫院醫好,肇事者責任也不會免除 08/02 17:17
喔~ 挖鼻孔
另外你引喻失當,想搞話術 被車撞自己去醫院醫好,那是付自己的錢
台灣司法實務禁止過度賠償、重複賠償 你不會不知道吧
※ 編輯: atorneychien (61.230.161.90), 08/02/2014 17:19:36
chris0843:如果是各界捐款是私人贈與,那款項就轉為居民所有,這跟 08/02 17:21
chris0843:拿自己錢去醫院療傷有何差別?如果是政府基金專款專用就 08/02 17:21
chris0843:是法定債之移轉的問題則由政府向侵權人求償 08/02 17:22
然後呢? 這些都可以由政府提撥急難救助金應急或用第二預備金應急 那為什麼要捐款?
既然有法定債之轉移的問題 那就讓政府去做就好啦 這才是政府應該做的的職能
那政府先拿捐款支用應急 再向業者求償 求償之後的賠款會進入國庫 你不會不知道吧
不要拿你唸的法律說事 因為社會上的作法不一定是這回事
※ 編輯: atorneychien (61.230.161.90), 08/02/2014 17:26:32
chris0843:您說的預備金應急部份我不瞭解實務運作,我只是就您本文 08/02 17:28
喔 那沒什麼好討論的 按照你的說法我也可以寫個一萬字的策論給你看 但是沒意義
※ 編輯: atorneychien (61.230.161.90), 08/02/2014 17:29:48
chris0843:所述"各界捐款使侵權人"免責這點無法認同才回應您的 08/02 17:29
喔~~ 挖鼻孔 你看哪個中華民國法官會讓受害者拿到兩份或三份賠償金的
那法定代償 業者賠償給高雄市政府好了 這筆帳按會計法還是要進入國庫
所以政府在某部分會免去業者的賠償責任 若是這樣也不用太感意外
這種民間捐款就某種程度,已經是減輕肇事企業的責任了
※ 編輯: atorneychien (61.230.161.90), 08/02/2014 17:34:31
chris0843:您要說自己發文內容沒什麼好討論那我也認了感謝撥冗回應 08/02 17:33
說實在 中華民國台灣 的法官和法律 爛成這樣 還有什麼好討論的呢
※ 編輯: atorneychien (61.230.161.90), 08/02/2014 17:35:42
godchildtw:邏輯0分 08/02 17:35
通常在政府「失能」的情況下才要借助民間捐款發揮力量 像第三世界國家那樣
一般政府若沒有失靈 像德美日不會輕易發動民間捐款 除非政府不行了
6億的金額 這個數額台灣政府還是能拿得出來的 不要濫情得像是母愛氾濫一樣
不然只會像是中共政權的政府一樣 明明國庫就有錢的流油 但還是要弄震災捐款 再貪汙
已經很像中國那個樣子了
政府就該有政府的職能 不要把政府慣壞
※ 編輯: atorneychien (61.230.161.90), 08/02/2014 17: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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