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9日 星期二

[Gossiping]Re: [新聞] 扯!單車男逆向製假車禍 女駕駛崩潰求援 by vickyshan (瘋狂小精靈)



很多推文在檢討女車主嚇成那樣太誇張,
影片的說明有說是因為當時門鎖壞了,那人一直開門確實挺可怕的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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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門故障時遇到道路惡霸假車禍  發佈日期:2014年7月28日

當時我老婆快到家
在中央路上的傢俱店裡面有個神智不清的人 跑到路上去裝惡霸假車禍,
直接打開車門(車門當時故障)恐嚇要人下車
(可聽到他在打開車門時一直說 下來 下來),甚至還試圖往小孩汽座方向走
可以聽到我老婆一直按鎖的聲音。

至於,老婆為什麼這麼大聲,
因為,車門車窗緊閉,她當時只想向我呼叫,怕我沒能在車陣中找到她們,
若造成網友驚嚇,還請體諒(如果今天在車上的是你的家人)。

傢俱店的人到場還說他是聾啞人士,精神有問題,希望當事者息事寧人,
各位鄉親們,這種人該不該收拾?最後有報警了,警察到場處理也備案了,
但我們選擇保留法律追訴權,並沒有直接提出告訴
花蓮人在中央路上行車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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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uLove:鄉民沒同理心又不是今天而已 07/29 10:45
enemaaa:醫界的神蹟 聾啞人士都可以開口說話了 07/29 10:45

你突破盲點了!!(還是說只聾沒啞也能稱之聾啞人士?)

phix:又來保留法律追訴權 07/29 10:45
iam0718:台灣會變成今天這樣 人太好也有錯 07/29 10:45
HOLLYQOO:看到一堆檢討被害人的,嘖嘖,台灣真的是鬼島 07/29 10:46
david75610:完了完了 男的是精障有免死金牌 女生又要被檢討惹 07/29 10:46
eroschang888:直接告阿,姑息養奸明天ㄧ樣出來害人 07/29 10:46
F7:白話文就是不告了 07/29 10:46
brtim:車主老公很有氣度了 07/29 10:46
rainanny: 07/29 10:46
baiya:...沒有提出告訴...只是把這種人的傷害留給下一個人罷了 07/29 10:46
PPPGGG:可是那種人你告他被關個幾天出來根本不痛不癢... 07/29 10:46
PPPGGG:最怕是放出來後 因為事主住附近結果被搞 07/29 10:47

有道理……

carnie:那有要把他關起來嗎 以後會不會繼續到處亂? 07/29 10:47
keane9112:那個下車 大該是氣聲.. 發出相似的聲音但不是真正的舌音 07/29 10:48
loveswim:你不告他 後面還是有人受害 07/29 10:48
bckkt:聾啞應該是OR成立吧 07/29 10:48
kobi0910:只有要不要告,沒有保不保留這種事 07/29 10:49
loveswim:轉PO的喔 我推回來 噓留給原車主 07/29 10:49
cool10528:車子直接開走啊 07/29 10:50
sixersai:就算把他關進監獄 還是有個白癡在路上開車 07/29 10:50
sixersai:法律保障不了我們所有人 07/29 10:50
HolyMilk:沒有保留法律追訴權這種事情.... 07/29 10:50
maverickming:結果老公不告假車禍的改告鄉民 這才是鬼島本色! 07/29 10:51
JRaxis:喑啞人士是單喑或單啞就算吧 07/29 10:51
angelwu:不管啦 都是三寶的錯 07/29 10:51
dostey:ㄧ定要提告,在台灣就是長久沒有是非:該負責就要負起 07/29 10:51
ClubT:http://tinyurl.com/d37537g 宣稱「保留」是無法律效力的 07/29 10:51
pkmu8426:沒有這種權 先噓一個觀念錯誤 07/29 10:52
ORK:要告就告,別講保留這種外行話 07/29 10:53

你怎麼會有車主老公是法律內行人的錯覺XD
他看起來也有點煞氣XD

peterwww:還不錯 能夠原諒別人也提醒大眾 07/29 10:55
Beef:看到保留法律追訴權這種腦殘說法就不用鳥他了 根本活該 07/29 10:55
peterwww:比起很多惡劣鄉民好太多 07/29 10:55
peterwww:能夠堅持仁慈對待是自己福氣 07/29 10:56
after1:他可以學蔡立委油門催下去阿. 怕屁 07/29 10:56
ak4977011:要說也是要講(不排除提告)保留是保留莎小? 07/29 10:56
peterwww:濁惡世間 實屬難得 07/29 10:58
Nuclear5566:保留... 07/29 10:58
iam0718:這邊推文更神了 一堆法律高手 07/29 10:59
JerTsai:耳聾的人是發的出聲音 只是他們聽不見無法正確發音 07/29 11:00
uligo:這種不能改公訴罪嗎,這種人渣越來越多了有樣學樣 07/29 11:01
Hirano:也沒有公訴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 07/29 11:02
Hirano:是說這年頭被害人遇事也要要求他有法律常識就對了XD 07/29 11:03
ak4977011:時代在進步,知識也要進步阿xd 07/29 11:04
NTRyourwife:沒有保留法律追訴權這種東西 07/29 11:04
amy93:我還以為那王八是要落跑,原來是企圖往小孩汽座方向,難怪女 07/29 11:08
mugenji1005:要告就告...怕麻煩不告就不告...是在保留什麼鬼 07/29 11:08
amy93:車主越喊越淒厲 07/29 11:08
a150237:聾啞人士www睜眼說瞎話ww 07/29 11:10
fugijoka:開始檢討被害人老公法律知識 07/29 11:15

我笑了XDXD


renya:我是你可能會帶跟啞管到現場直接開扁 07/29 11:17
semind:我看過一篇研究說 女人高聲尖叫是演化上的優勢 07/29 11:18
semind:能在危險的時候喚回遠方打獵的丈夫 07/29 11:18
semind:有能力的話 最好還是告到底 有些惡人沒吃到虧只會繼續犯 07/29 11:20
※ 編輯: vickyshan (124.6.25.8), 07/29/2014 11:20:55
KASIM78718:鄉民怎樣的人都有 要檢討永遠是別人 07/29 11:23
QCANCER:聾啞又怎樣?精神有問題又怎樣?行為觸法就該告 07/29 11:25
QCANCER:強制罪又不是告訴乃論,有告知有行車記錄器,就可當證據用 07/29 11:27
bofay:推樓上 聾啞頂多影響量刑阿 07/29 11:34
leolin318:不告無解..根本縱容,早晚出事再後悔 07/29 11:36
cospergod:假車禍不會害命 開車遇事只會叫會害命 07/29 11:38
QCANCER:該著輕量刑那是法官的事,縱容他這樣,只是造成悲劇而已 07/29 11:40
ef9527:http://youtu.be/t-xro8hXBMY 07/29 11:41
ef9527:假車禍很危險。 07/29 11:41
Insania:不要再學電視上說啥保留了...要告跟不要告兩種而已 07/29 11:50
x80378:....有病快醫 誰知道會不會還有下一個 07/29 11:59
qnismine:一堆講風涼話的看了真的很討厭 真希望下個遇到的就是你 07/29 12:04
qnismine:這麼多 法律高手 阿不就好棒棒? 07/29 12:05
dkjolihi:我後來仔細想想 酸宅是因為酸女的有老公 很忌妒吧? 07/29 12:28
tdkblur:又在保留法律追訴權了....真的是被新聞跟政客教壞.... 07/29 13:12
faye8626:八卦版酸民: 先檢討被害人 07/29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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