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小弟家目前遇到一個問題,
我們住在台北市環河南路的某個路段,
據我爸說,那排的房子早期因政府需要拓寬道路,
因此徵收了此地,但後來擴建未果,因此歸還,
但因戶政人員劃地錯誤,造成所有人的土地都畫去隔壁,
簡單來說,大家的土地都位移了一格,
這件事情原本大家都不曉得,某天,我家隔壁突然控告我們整棟住戶侵占他們的土地,
說是我們家的土地是他們的,因此希望我們都要繳交4X萬跟他們買,
一開始大家都不肯,但後來鬧上法院後,
我爸還有調出當初地政用立可白修改的證據,
法官們也都是不肯審理,不相信證據,最後判我們敗訴。
最後大家都願意和解,剩下我家不肯繳交,
最近房子跟媽媽的帳戶被隔壁申請查封了!
我不曉得該怎麼辦,法律的事情我也不懂!
只能上來請教各位!
另外,我爸那邊還有很多可以證明戶政人員的錯誤,
但因為法官都不採納,所以也是一籌莫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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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59.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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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airi5217:...為什麼不請個律師 07/06 15:39
→ melissalewis:記者快來抄? 07/06 15:39
推 FIRZEN45:戶政還是地政畫錯? 地政畫錯就直接告該機關吧 07/06 15:40
→ yonbun:先不推不噓 怕被利用 07/06 15:40
→ daihc:請去找律師 假如真的要在這裡問請PO判決書 07/06 15:41
→ rayba:用立可白修正過的部分有當時承辦人員蓋章嗎 ? 沒有你勝訴 07/06 15:41
→ rayba:機率可能不會比沈富雄選上台北市長高 07/06 15:41
推 mercury1011:同1F,這涉及重大權益事項,為什麼不請個律師?? 07/06 15:42
我家比較沒錢,沒請律師,全靠爸爸自己獨自找證據,有告訴該單位機關了,沒用,我們也有證明當時承辦人員用立可白修改未蓋章,
但法官不採納,我們也沒轍,也找過立委,也沒用!
※ 編輯: hjyu1014 (114.47.59.131), 07/06/2014 15:43:57
推 ocean5566:律師要先燒個10萬左右 07/06 15:42
→ rayba:不管啥鬼文 用立可白修正過就沒證據力啦 07/06 15:42
→ yonbun:因為這裡可以先帶風向 07/06 15:42
推 magiclunar:鄉下也遇到 最後只好和解跟隔壁買下土地 07/06 15:43
推 gyboy74:之前就有人提供土地當道路緩衝,屬公用役地,後來被追稅查 07/06 15:44
最後我爸氣到告了所有承辦過的法官,也是不了了之....沒一個法官敢判我們勝訴
※ 編輯: hjyu1014 (114.47.59.131), 07/06/2014 15:45:44
→ gyboy74:封,主人不爽就把土地封起來的樣子!!! 07/06 15:44
推 jungjungjung:有律師? 07/06 15:45
→ ocean5566:那你就鬧上新聞阿 07/06 15:45
推 gag565:請在地立委或議員出來喬,如果對方認識的話,你買單的機率很 07/06 15:45
→ www8787:上新聞就解決了 你做的沒錯 記者快來抄 07/06 15:45
→ FIRZEN45:不找律師...那就找記者爆料吧 不過之後發展會無法掌控 07/06 15:46
→ jungjungjung:案子已確定要翻案非常困難 07/06 15:46
推 magiclunar:我們那時候先問土地代書 比較便宜 07/06 15:46
我爸就是土地代書,所以對於土地算是滿了解的,才有辦法查到當初承辦人員的錯誤!
不然像我這樣對法律土地都不懂的人,怎麼會曉得!
※ 編輯: hjyu1014 (114.47.59.131), 07/06/2014 15:47:55
→ daihc:請PO判決書 既然連法官都告了 就一起PO上來吧 07/06 15:48
→ jungjungjung:判決字號? 07/06 15:48
等等,我已經請我爸整理了,因為資料太多,可能要晚點在PO上來!※ 編輯: hjyu1014 (114.47.59.131), 07/06/2014 15:51:58
推 pathfinder:有去問法扶嘛? 07/06 15:52
※ 編輯: hjyu1014 (114.47.59.131), 07/06/2014 15:57:24→ mrschiu:如果每個人都被隔壁佔去那每個人都跟隔壁要回來不就好了? 07/06 16:02
→ mrschiu:大家同時出來找公正人士見證每個人用換的把自己的份換回來 07/06 16:02
推 widec:有點扯 07/06 16:02
當初我的想法也是這樣,但因為這好像是民國6X年的事情,承辦人員早就不知道死哪去,然後加上我們也是隔壁告我們之後才知道,
原來之前的屋主有被徵收過,我相信,整排的人沒幾個人知道當初自己的土地被徵收過!
※ 編輯: hjyu1014 (114.47.59.131), 07/06/2014 16:04:41
→ mrschiu:這個可以上法院給法官認證..大家用法官的認證當作依據.. 07/06 16:03
→ mrschiu:互相換回來就好.. 07/06 16:03
→ mrschiu:損失的部分可以告國賠..只是年代久遠不知道賠不賠得成.. 07/06 16:04
我爸跟你的想法一樣,想說是當初的承辦人員的過失,因此應該大家位移回來就行,
但法官不是這樣想的...居然判我們敗訴,
還要我們每個月繳錢給隔壁,你說有沒有扯!
※ 編輯: hjyu1014 (114.47.59.131), 07/06/2014 16:06:45
推 dragon159:既然這樣就叫你隔壁的隔壁 告你們隔壁 07/06 16:11
→ dragon159:照法官的說法你們家隔壁應該也侵占了他隔壁的土地啦 07/06 16:12
推 OAzenO:你爸都是代書了 你覺得鄉民有比較厲害嗎? 07/06 16:12
→ dragon159:至於你們的損失就找你們另外一邊的隔壁去要回來 07/06 16:12
哇,我們沒想過要這樣耶,因為自己遇到就覺得很機歪了,還要害別人,這樣不好啦!
※ 編輯: hjyu1014 (114.47.59.131), 07/06/2014 16:13:51
→ dragon159:以此類推 最後最旁邊的就要告國家侵占啦 07/06 16:13
推 gemboy:原來八卦版比律師強喔 還是要煽動無知網友 07/06 16:18
我沒有要煽動網友的意思,我只是不知道要找誰幫忙,請律師...如果我有錢,我也想請阿!
如果有人覺得不好,我會刪除文章。
※ 編輯: hjyu1014 (114.47.59.131), 07/06/2014 16:23:21
推 FIRZEN45:先去找免費法扶拉 07/06 16:25
→ incog:所以你另外一個鄰居應該占到你家的地?去告這個鄰居啊 07/06 16:37
推 mecca:就承辦單位太垃圾 我家這邊也量測錯誤,結果300米外某戶多了 07/06 16:42
→ mecca:20幾坪 賺翻了 07/06 16:42
→ chang1202:你不會告另一邊隔壁的喔?? 另外看你的敘述你是整棟公寓? 07/06 16:43
→ chang1202:整棟公寓集資不會請不起律師吧?不然還有法扶阿 07/06 16:44
→ chang1202:想不透為啥整棟公寓其他人會想和解 一起請律師花費分攤 07/06 16:47
→ chang1202:應該還好吧 07/06 16:47
推 kininan:是地政吧 告地政就對了 07/06 17:36
推 JUSTNONE:請找某位律師出身的議員 我家也是他幫忙的 07/06 17:53
推 moocow:甚麼錢不省 家都快沒了 還省律師錢 沒錢找法扶看看QQ 07/06 18:02
推 kausan:不能國賠 已經超過訴願的時間了 07/06 18:37
→ kausan:你爸是代書還會發生這麼大的錯誤喔 07/06 18:38
→ kausan:一般代書都跟地政事務所千絲萬縷~ 07/06 18:40
推 sean920909:法官會那樣判大概是基於物權的公信力,你應該先打官司 07/06 19:11
→ sean920909:把那塊地登記回你們再做主張 07/06 19:11
推 killerken:高調 07/06 19:26
推 Hotaruinori:幫高調 07/06 19:44
其實各位說的,我爸都做過了...當初其他人會想要和解...是因為他們都是生意人,
能省一事少一事,能用錢解決就快解決,
所以我們算是孤軍奮戰...議員、立委都找過了,
有用的話,我們也不會被查封了QQ
資料部分,要等我爸爸傳給我,
但是他不太會用電腦,要等我媽媽下班幫他掃描傳給我,真抱歉阿!
※ 編輯: hjyu1014 (114.47.59.131), 07/06/2014 20:03:59
推 XBUCKXMR:你爸是代書還上來問怎麼辦?... 07/06 20:19
→ XBUCKXMR:先找法扶問問看官司怎麼打吧... 07/06 20:20
推 rinsoukan:高調吧! 07/06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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