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即時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在新北市淡水竹圍捷運站附近擺攤賣小吃的59歲彭姓男子,去年10月發見一隻大型黃色米
克斯流浪狗到處遊蕩,彭男不忍心牠挨餓,好心收留餵養並幫牠取名Lucky,此後Lucky便
常在彭男攤位徘徊,不料今年2月Lucky竟衝撞一名88歲洪姓老翁,導致洪翁跌倒,後腦杓
撞擊地面,顱內出血死亡,士林地檢署今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彭男。
起訴指出,這隻闖禍的流浪狗身高65公分、體重49公斤,身長1公尺,屬於大型犬,案發
時年僅1歲半,當天彭男沒將Lucky繫上鎖鏈,Lucky在附近四處奔跑,不慎從後方撞上剛
出門散步的洪翁,洪翁重心不穩,往後摔跤,竟倒地不起,路人見狀趕緊報案,但洪翁送
醫後仍宣告不治。
檢方認為,彭男既然收養這隻流浪狗,就應善盡看管責任,不得讓牠隨意奔跑,因此依過
失致死罪起訴彭男。
3.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recommend/20140730/442806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223/349416/
(補上有狗狗撞到人影片的新聞)
4.備註:
之前有一篇流浪貓被車子輾死的新聞,這次是狗造成老翁死亡 (R.I.P.)
不知道風向會怎麼吹呢~
補上之前流浪貓被碾死的新聞: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725/382209.htm
推 scuderiaf430:1F奈米屌 01/06 18:31
→ scuderiaf430:... 01/06 18:31
推 rookiebear:恭喜一樓 01/06 18:31
→ scuderiaf430:更正4F 01/06 18:31
推 w113353:1F何苦呢? 5F也奈米屌 01/06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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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ATTLAX:小王子跟狐狸: 07/30 21:11
推 sysop5566: 判賠八百萬 07/30 21:11
推 tisen:狗本:… 07/30 21:11
推 DASHOCK:毛小孩很乖Der 07/30 21:11
→ terrywolf:狗要被安樂死了 07/30 21:11
→ kurtsgm:要養就要教啊..........被起訴應該的 07/30 21:12
推 oliver32119:可以跟狗現場脫離關係嘛~~ 07/30 21:12
推 TaipeiLeo:典型的的濫訴 07/30 21:12
→ oliver32119:況且有文件證明他是攤商的狗麻 呃... 07/30 21:12
推 sharb:之前狗本罵老人家屬罵的可兇的咧 07/30 21:13
→ joumay:養狗本來就要教要管束 出事了被起訴很正常 07/30 21:13
推 asdpoiuy:又在自由心證了 偉哉法院 07/30 21:14
推 gn02239542:丞相起風啦~ 07/30 21:14
推 gemboy:這是檢察官 關法院屁事 07/30 21:15
→ sissy5566:彭男表示Lucky平日很乖,不敢相信牠會撞死人。 07/30 21:16
推 pita30:我2012投馬英狗讓他賣台 會被起訴嗎? 07/30 21:16
→ kurtsgm:樓上這句話好眼熟 07/30 21:16
→ kurtsgm:平日很乖那句話 XD 07/30 21:16
→ sissy5566:pita大大沒關係的 有689萬人會陪你 07/30 21:17
→ linhsiuwei:要養就不要讓他流浪。 07/30 21:17
→ joumay:馬小九賣台失敗才有可能被起訴 賣成功了就..... 07/30 21:17
推 yunfeeling:慘 07/30 21:18
推 assunny1012:88歲...... 07/30 21:18
→ assunny1012:算平均餘命來民事求償的話 會不會要倒貼? 07/30 21:19
推 Lucianbear:要養就要管阿 07/30 21:19
推 cowboyz1105:一堆人搞不清楚起訴跟判的差別XDDD 07/30 21:20
推 gemboy:內文都說地檢署起訴 還在法院。。。 07/30 21:22
推 yayaorz:我家毛小孩很乖的~ 07/30 21:23
→ ai8051:但應該是真的拖不了干係了,若真有長期餵養的事實 07/30 21:25
→ tmvp:討厭亂餵流浪狗的人 07/30 21:28
※ 編輯: sissy5566 (223.142.23.203), 07/30/2014 21:29:55推 momoisacow:689出來面對 07/30 21:37
推 x335892:哀… 07/30 21:38
※ 編輯: sissy5566 (223.142.23.203), 07/30/2014 21:41:20→ oldbear:餵養流浪狗本來就不是很負責任的行為,只是滿足自己"愛心" 07/30 21:41
→ after1:有夠大隻的狗 07/30 21:42
※ 編輯: sissy5566 (223.142.23.203), 07/30/2014 21:45:08※ 編輯: sissy5566 (223.142.23.203), 07/30/2014 21:47:54
推 glen0828:連影片都有了,狗本要怎幫最可愛最有靈性的毛小孩護航? 07/30 21:59
推 teddygoodgoo:ㄏㄏ 死好 最好判刑,喜歡餵就要擔責任囉 07/30 22:16
→ sissy5566:史酷比督鼻都~~~~~ 07/30 22:38
推 CloserJ:有夠雖小 07/30 22:48
推 cwuwang:蘋果底下的留言真的有夠吐血 07/30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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