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小弟看了篇 關於BRT的新聞
內容是關於"個資法"
原本的圖是這樣
http://ppt.cc/5VyN
可是法院都是修成這樣
http://ppt.cc/XvvR
卻有人修成這樣
http://ppt.cc/8fam
如果是真的為了對方好應該是修成這樣才對
http://ppt.cc/Q6Ef
關於"個資法"的問題 小弟左思右想實在是搞不懂???
想請問一下 有沒有 "個資法-修圖" 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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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6.84.186.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06624673.A.173.html
推 jun1981:XDDDD 07/29 17:05
推 notwithyou:應該改一下因該 07/29 17:05
推 O800092000:XDDDDDD 整篇不錯 敗在因該 07/29 17:05
推 kamisun:蘋果:連○○ 自由:○勝○ 中時:○○文 07/29 17:06
→ notwithyou:改一下就很棒了XD 07/29 17:06
推 hata5566:勝文這張真得很經典,適合拿來放大當選舉海報 07/29 17:06
→ www8787:真der 第4個才正確 整個名條修掉根本是在怕穿幫 怕689腦羞 07/29 17:07
推 via5566: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7/29 17:07
→ kamisun:以上例子三份都沒有違反個資法,不過合在一起就...... 07/29 17:07
推 online17217:為個資 一開始打成O文就好啦 個資法修圖神邏輯 07/29 17:07
→ fireturtle:好多皺褶喔 07/29 17:08
→ www8787:用因該也是很好der用法 應為可以增加回應率 因該很好der 07/29 17:08
※ 編輯: palindromes (126.84.186.7), 07/29/2014 17:09:39推 mouxey:改個字就完美了 07/29 17:09
→ palindromes:修了 ^^ 07/29 17:10
推 s8888s:科科 07/29 17:11
推 hao71:XD 07/29 17:13
噓 warlordean:請問你PO文前認真思考過嗎?法院人名全空白就不能知道 07/29 17:14
推 O800092000:皮老闆:完美! 呵呵呵呵~ 07/29 17:14
→ otld:為什麼這樣一修感覺那位公子變成喜憨兒?? 07/29 17:15
→ warlordean:在講誰,現場名牌改成法院那樣才奇怪吧 07/29 17:15
推 screwer5566:現在裁判書好像沒在○人了 XD 07/29 17:15
推 peine:XDDDDDD 07/29 17:17
推 badkidXD:perfect 07/29 17:18
推 krain:請問有推出勝丼產生器嗎XDDDDDD 07/29 17:19
推 blackcat:XD 07/29 17:24
推 mrchica:XDD 07/29 17:28
推 ckpioneer:XDDDDD 07/29 17:31
推 bpdq:若有人叫陳玲玟,那個資法"陳O玟",還是念作陳零玟啊~ 07/29 17:34
推 richjf:那個要念洞 07/29 17:40
→ richjf:或是圈? 07/29 17:40
推 HOOOK:XD 07/29 17:44
推 n64tw:剩聞是你 07/29 17:48
推 freco:XDDDDDDDDDDDD 07/29 17:51
推 wang1b:哈 07/29 17:56
推 angel0328:有笑有推 07/29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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