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4日 星期一

[Gossiping][新聞] 長太高撞壞餐廳吊燈 毀損不起訴 by gasara (賭盤開了 收錢 ^O^/)



長太高撞壞餐廳吊燈 毀損不起訴


【聯合報╱記者袁志豪╱即時報導】
2014.07.14 09:21 pm


溫姓男子身高182公分,當他在知名連鎖餐廳用完餐,站起身要戴上安全帽時,安全帽直接
撞到天花板吊燈;餐廳雖然先關心溫有沒有受傷,事後卻以溫毀損價值2千多元的財產,不
願賠償為由,提告毀損。新北地檢署認為溫並非故意毀損吊燈,處分不起訴。


今年2月底晚間6時許,25歲溫姓男子到新北市土城區的知名連鎖餐廳用餐後,起身戴上安全
帽,撞壞吊燈;溫出庭應訊,指出他身高較高,沒有注意吊燈距離那麼近,才會不小心撞壞
,檢方認定餐廳應循民事途徑求償。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803961.shtml



--
\\//\\
/
\ 我需要更高級的酸民
/ //﹀\\
/ ╰═╯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217.4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05347132.A.BC3.html
Qinsect:讓我也撞的到那燈我付兩千也甘願 07/14 22:13
hihieveryone:居然還敢求償 07/14 22:13
jark41:為啥是告刑事- -? 07/14 22:14
Atwo:兩種都告啊 這是標準程序 07/14 22:15
f124:提告業務過失傷害阿 07/14 22:16
rinatwo:這分明是不懂什麼叫毀損在亂告 07/14 22:16
lahiboy:餐廳名字是??直接公布啦!! 07/14 22:17
shermanqoo:毀損不罰過失,告刑事根本傻。 07/14 22:19
aisitelu:在美國會變成餐廳被告吧 沒提醒客人注意燈的高度可能撞到 07/14 22:20
rinatwo:在台灣 如果溫有受傷 一定是能夠提告業務過失傷害 07/14 22:21
rinatwo:身高超過182的人也不算少見 代表在設計就有瑕疵了 07/14 22:21
e1q3z9c7:182也沒高到哪去 07/14 22:24
linceass:182都撞的到吊燈 消費者才該提告吧 這甚麼爛裝潢設計 07/14 22:25
spongebob716:182 叫高喔= = 07/14 22:25
npicgod:是餐廳太矮吧 07/14 22:26
kit279:182只能算普通耶@@ 07/14 22:30
terry1043:應該是顧客要告商家吧 07/14 22:34
evilture:還以為是200多公分的 07/14 22:37
justadog:有夠低的燈 還敢告 07/14 22:39
DriveKing:我去師大吃飯也幹過一樣的蠢事...碎片還從人家頭上飛過 07/14 22:49
DriveKing:還好沒見紅 當下也是直接賠2000加那組個人的餐費= = 07/14 22:50
rick6304:戴安全帽會撞到 185去不就要蹲著 07/14 23:15
tokyoto:為什麼在屋裡就要戴安全帽? 07/14 23:22
bencheming:會有人故意去毀損別人吊燈喔 07/14 23:32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