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這是我在BG版的第一po,如有違反之處還麻煩您們告知!! 謝謝
以下故事百分百是朋友哥哥的故事
(我是女的也沒有哥哥,所以我真的不是當事人阿)
我聽了很生氣,所以想要po在這讓大家評評理!!!
先說明兩位當事人我都不認識,以下內容全是我朋友轉述給我聽的
為方便看文,她哥哥稱B男,她哥哥的女友稱B女
本文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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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男和B女交往快五年,B女交往一年多後就住在B男家,前後也住了差不多四年
這期間B男家人沒有要求B女負擔任何費用(房租 水電等都無)
原本感情都很不錯,直到B女開始從事某直銷後一切就變了
B女希望B男可以當她的下線,但B男不肯,不久後就分手了
(或許分手還有其他原因存在,但我聽到的就是這樣)
而交往的五年中,B男媽媽是把B女當媳婦看待
所以當B女說要創業以及進修上課缺錢時, B男媽媽二話不說就借錢支持他,
前前後後共借了21萬多, 因為B男媽媽一直認為他們會結婚,
所以當作借錢給自己的親人一樣沒有立下任何借據
直到最近分手了, B男希望將這些金錢上的問題也處理清楚,
希望B女能夠交待清楚還錢的方式與期限
一開始B女說好會分期還錢,但好幾個月過去了,一毛錢都沒有還!!!!
電話也開始不接,人也開始神隱
後來沒辦法,B男只好去找B女的妹妹說這件事
B女妹妹也答應回去會跟B女爸媽說
但不清楚她到底是說了甚麼,B女爸媽竟然打電話來罵B男
叫B男不要再去糾纏B女 = =
這過程還發生一些事,總之呢~
就是B女的爸媽態度也非常不好,完全沒有要處理的意思
還直言叫B男直接寄存證信函,由法院來決定要不要還錢
但偏偏呢,B男是個優柔寡斷的男人,不忍心那麼狠的對待B女
直到發生了一件事,就是B女某天打電話到B男家
偏偏是B男媽媽接到(B男媽媽是個不擅言詞的勾意婦人),
聽我朋友轉述,電話裡說了很多對長輩非常不友善的言語
裡面讓我朋友最憤慨的就是b女說
「要算錢是不是,好啊來算阿! 你兒子跟我做愛一次看要算多少,
跟你說,21萬還不夠算啦」
(上述是朋友說的,可能用詞有點不一樣但電話大意就是這樣)
想當然的,這種話被勾意的媽媽聽到了還得了!!
b男媽媽嚇傻了,完全無法回嘴,聽我朋友說還哭了@@
然後呢,就在前陣子,b女擅自登入b男的FB
把他們之前有關要還錢的對話全刪了!!!!!
(好險聽說b男友有事先拍照起來)
就在上禮拜我朋友實在氣不過了,就代替b男寄了存證信函給她
但b女似乎完全不在乎,10天過去了她完全沒有任何動作
總而言之,現在b女完全不認帳,一直說她沒有簽任何的借據
也沒有任何的證據證明她有借錢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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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有板友說問的問題偏法律,所以後面問題我還是刪掉好了
先說一下,我朋友家境還ok,不會因為要不回這21W就活不下去
但因為B女的態度實在太過糟糕(上述只講了一部份比較誇張的)
而我們這一群的個性都比較直,所以非常看不慣這種事
還不還錢不是重點,會寄存證信函主要是想給B女一點教訓
說真的,B女還不還錢完全不關我的事,就算還了我也收不到一毛錢
但我真的覺得身為一個人,就要有承擔責任的態度而不是這麼....
如果真的有困難還不出錢,我相信B男媽媽也不會強迫B女要一次還清
但這種完全推卸,完全裝死的態度我真的很看不過去!!!!
(B男真的不是我哥,但我聽了就是很生氣!!!!!)
其實我跟我朋友都知道把錢要回的機率不高
會po文主要是想跟大家分享這個故事,順便提醒大家,交往還是別牽扯到錢好阿
(順便問一下,有沒有情侶間借錢還簽借據的八卦呢??)
話說,如果你們聽到自己的好姊妹(兄弟),遇到這種事,會跟我一樣生氣嗎?
還是是我太入戲呢!?
(存證信函能寄出有很大部分的原因都是我們這群姊妹強迫我朋友一定要寄的,
原意是希望給B女警惕,沒想到B女竟然這麼的.......)
以上,謝謝大家耐心看完這麼長的一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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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u0u4:這要轉法律板吧? 07/15 01:40
→ Boss77575:老納在此提出一問!這筆錢有很重要嗎??如果還好 那就當 07/15 01:42
→ Boss77575:做一種佈施 當做捐給需要的人就好了 07/15 01:42
→ Boss77575:不要覺得自己受委屈 這世界上獲得與失去 是無形相應的 07/15 01:43
→ Boss77575:失去這筆錢如果能夠放下 會有其他你可能注意不到的獲得 07/15 01:44
→ Boss77575:有時候常常放過別人也等於放過自己 07/15 01:45
推 stigmas:要"強制"對方還錢只有透過訴訟一途(但你必須證明讓法院相 07/15 01:45
→ Boss77575:如果放不下 又拿不回 實在是苦阿.... 07/15 01:45
→ stigmas:信),但一般而言法院會先讓兩造調解 所以不失為一種好方法 07/15 01:46
推 kai531:老衲老衲~我需要 可以捐給我嗎~~ 07/15 01:46
→ stigmas:存證信函只是種催告的效果頂多讓你時效中斷,不可能強執y 07/15 01:46
→ stigmas:到頭來對方若相應不理也僅能訴訟y 07/15 01:47
→ Boss77575:你銀行帳戶多少?我只能夠盡我所能幫助你 07/15 01:47
推 lovelyvv:我也同意B大說的,看這筆錢要不要緊,你家經濟狀況如何 07/15 01:47
→ stigmas:至於登入FB部分則是可能涉及妨害電腦罪章,你可以告但不能 07/15 01:47
→ lovelyvv:可以放下就放下,別跟對方纏繞陪了自己的幸福 07/15 01:47
→ stigmas:證明是他登入的話,還是難以成立(目前FB查IP有限制犯罪類 07/15 01:48
→ stigmas:型) 但基本上你提出告訴 對方會有壓力 07/15 01:48
推 lovelyvv:如果證據,當初是匯款還是給現金? 07/15 01:49
→ lovelyvv:有沒有其它的人證,你要不要考慮開始錄音 07/15 01:50
→ stigmas:有點不太確定是否可以查詢自己帳號的登入IP 若可請先存證 07/15 01:50
→ wox125:我朋友說其實多少錢不是重點(她家境還ok 少這21w不會餓死 07/15 01:57
→ wox125:),重點是那女的態度實在是太過囂張!想給她一點教訓!聽 07/15 01:57
→ wox125:說b女現在四處跟朋友說住b男家有多委屈== 我看過b男媽媽, 07/15 01:57
→ wox125:完全是個勾意朗!不被媳婦欺負就偷笑的那種 07/15 01:57
推 gekisen:那就不要為了21萬再跟這種人來往 有些人會幹些什麼事真的 07/15 02:00
→ gekisen:是想不到 07/15 02:00
→ Boss77575:既然21萬不會影響到當事人的生活 那我還是建議放下 07/15 02:03
→ Boss77575:為了21萬 要根這爛人糾纏 搞得自己家裡烏煙瘴氣 07/15 02:03
→ Boss77575:實在是不划算 50萬都買不到ㄧ家和樂融融 不是嗎? 07/15 02:04
→ Boss77575:那又為什麼要收21萬搞得家裡不得安寧? 07/15 02:05
→ Boss77575:50年過去之後 到底是這21萬重要?還是快樂重要? 07/15 02:06
→ Boss77575:此女的惡行惡狀自有因緣 此惡緣別繼續沾染了吧? 07/15 02:07
※ 編輯: wox125 (36.238.48.208), 07/15/2014 02:51:00→ yakuhime:你這應該要去lifelaw問吧怎麼會來BG板... 07/15 02:21
推 drownfish:想看這女人的報應 07/15 02:41
推 lovelyvv:一直想要看別人的報應,其實看的是自己的. 07/15 02:56
→ lovelyvv:把自己生活好就是最好的報復了,不是嗎 07/15 02:56
→ wox125:謝謝版友提醒,已將不妥的內文修改~ 07/15 03:02
推 drsaheng:親兄弟都要明算賬了,這樣灑錢給"自認的"媳婦,好像 07/15 03:07
→ drsaheng:本來就該有要不回來的心理準備 07/15 03:08
噓 lingray:紅明顯 沒有證據可證明債權 除了放下 只有非法的路可走 07/15 03:11
推 lingray:補推 看來我前女友還算比較要臉 嚇她會怕所以有有還錢 XD 07/15 03:13
→ lingray:有時真的是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啊 07/15 03:13
推 jamespu:存證信函是嚇人用的而已~ 如果對方不怕那存證信函 07/15 04:10
→ jamespu:也沒啥用啊~ 除非當事人真的提告 07/15 04:12
推 fatsnake5566:我曾經借錢 後來分手要拿錢還被羞辱 但你不拿爽的是 07/15 06:35
推 lemuria:存證信函嚇小孩的; 既然她不理,寄支付命令,時間到自動生效 07/15 06:53
推 chokobako:這樣的人會有報應的 07/15 07:34
→ AppleAlice:存證信函本來就沒啥用,只表示你要請求,何況是弟弟代 07/15 07:49
→ AppleAlice:發的,不理很正常,要不然就寄支付命令要不然就提告吧 07/15 07:50
→ kimo9823:嘴巴說說很容易 請BOSS大匯21萬給我 我再相信你 07/15 07:51
→ kimo9823:50年後你也用不到錢 何不勸你家人把財產全捐出去? 07/15 07:56
推 celery0303:之前詐騙不是有寄法院的支付命令~相應不理就賠錢~ 07/15 08:03
→ celery0303:也去弄一個支付命令寄給他~~看他會不會理 07/15 08:04
→ mester:存證信函有用的~警告之後對方無回應就可以視同惡意 07/15 08:05
→ mester:而且如果之前有拍照談到"借錢"和"還錢"這些對話,確定要有借 07/15 08:05
→ mester:錢的字樣,也有留底,可以再寄email並簡訊給對方及對方家長 07/15 08:06
→ mester:表示不還錢就控告詐欺,既然對方一毛錢都沒還,可以主張她借 07/15 08:07
→ mester:錢時就不準備還錢了 07/15 08:07
→ mester:(當然你們不會傻到把我上述的倒數兩句話也告訴她吧)如果 07/15 08:07
→ mester:接下來還有對話就一定要開錄音,證明借錢這回事.只要錄到有 07/15 08:08
→ mester:跟她警告而她不還,視同惡意,都會加強刑期.詐欺是要被判刑的 07/15 08:09
→ mester:只要你們完成初步蒐證,去你家最近的警察局作筆錄提告提出 07/15 08:10
→ mester:所有證據就好,接下來就等通知開庭了 07/15 08:11
→ mester:B男的媽媽都被侮辱了,錢也沒要回來,要是B男還不想出面討錢 07/15 08:11
→ mester:替他媽討個公道真的太沒用了 07/15 08:11
推 BLUEJOANNE:她偷登入fb 刪除資料 基本上也可以告她了吧!? 07/15 08:17
→ AppleAlice:告民事的話善意的不還和惡意的不還沒什麼分別阿... 07/15 08:19
→ AppleAlice:除非對方傻傻的回說對我就是有欠錢但不爽還這樣 XDDD 07/15 08:20
→ AppleAlice:詐欺的話我覺得很難啦,除非能證明當初就是虛情假意, 07/15 08:20
→ AppleAlice:根本沒有交往的意思,只是為了噱一筆 07/15 08:21
推 anergyst:沒立證明 難喔 07/15 08:21
推 anergyst:證據可以生出來啊 然後妨礙秘密可以告 最後在出支付命令 07/15 08:23
→ snowtoya:上面一堆亂七八糟的建議,請告妨害電腦使用,這個比較重 07/15 08:32
→ snowtoya:,謝謝 07/15 08:32
噓 beccacca:當事人你都不認識那你是在? 07/15 08:49
→ wox125:謝謝大家的意見,我會轉達給朋友的! 07/15 09:16
→ wox125:自己好朋友家發生這種事,難道不該憤慨嗎? 07/15 09:19
推 x8au0:直銷真的會看清一個人的本性啊~~~ 07/15 09:27
推 nothisman:第一次看到有人把自己當妓女的 07/15 09:32
推 nicksmery09:B女討做愛的錢?! 把自己當妓女了?! 佩服... 07/15 09:34
推 NSyaoRan:好好笑喔 討做愛的錢 他當自己是什麼 07/15 09:44
→ NSyaoRan:他媽的確嚇傻了 來賣的 怎麼主動打電話過來 07/15 09:45
推 wowowa:支付命令才要得到錢 07/15 09:46
→ theimmortal:無憑無據很難要得回來吧,不過原來交往做愛要算錢喔XD 07/15 09:52
→ theimmortal:這女的不會覺得這樣很自賤嗎 07/15 09:52
推 azasibyl:看到拿做愛來算錢就笑了阿,這麼逗。 要得回來就去討吧 07/15 09:56
→ azasibyl:要不回來就快點跟這種人撇清關係,B男自己要硬起來阿~~~ 07/15 09:56
推 yesyesyesyes:我有問題 如果FB畫面有提及"借21萬"的字眼 07/15 10:03
→ yesyesyesyes:可以當作呈堂證供嗎 07/15 10:04
→ ssmini12345:本版無討債功能 07/15 11:35
噓 seagreen2005:……借錢的不是妳,欠錢的也不是妳,義憤填膺??? 07/15 11:51
→ seagreen2005:妳既然不是當事人,聽的只有朋友方片面之詞,公正嗎? 07/15 11:53
推 Islo:只是問討債的方法,跟公不公正有關嗎? 07/15 12:21
→ bmthu:沒有借據就只能當被仙人跳了. 07/15 12:32
噓 XunZi:噓樓上噓的,那妳以後都不要聽人講話了因為都有偏見^^ 07/15 12:59
→ seagreen2005:樓上,聽人講話跟把狀況拿來網路發表討論是二回事 07/15 13:04
→ seagreen2005:事主自己不積極處理,存證信函還有很大部候是姐妹們 07/15 13:09
→ seagreen2005:強迫要寄的(請見原文= =aaa),我覺得男方怎麼會讓自 07/15 13:09
→ seagreen2005:己的家人也扯到爛帳裡頭,保護家人是最基本的吧。 07/15 13:10
→ seagreen2005:看述敘借錢的是男方媽媽,男方這些年在幹嘛啊… 07/15 13:11
→ miyasadosi:B女討做愛錢?那B男也可以要呀!他還付出上億精血勒 07/15 15:14
推 NTHUxEE:直銷害人不淺啊...呵呵 07/15 16:38
推 jackgod0324:幫補 或許有許多隱情 但是欠錢就是該還 07/15 17:23
推 justlovegree:問一下板友的意見都不行zzz 此文既無謾罵亦無人身攻 07/15 17:37
→ justlovegree:擊,有何不妥?若什麼事都要親眼所見才能拿出來討論 07/15 17:38
→ justlovegree:,板上多少文章都得刪掉? 07/15 17:38
推 ian7777:不用借據 但是要用匯款的 這樣有紀錄 07/15 19:27
推 er26562002:交往五年才發現是魚?討做愛錢XD 07/15 21:31
→ love0:本來有身體上的關係,錢都是討不回來的 07/15 22:37
→ mester:如果FB對話裡有"借21萬"而且有雙方對談,女方沒否認,可以算 07/16 00:07
→ mester:有借錢的證據喔 07/16 00:07
→ mester:只要提及借錢的前後女方都有持續對話或答腔並且沒否認借錢, 07/16 00:08
→ mester:都算!! 07/16 00:08
推 ppc:登入FB可以先提告 07/16 02:15
推 Sioli:fb對話裡應該有可以成為証據的東西 只要她有說要還你 07/16 09:34
→ Sioli:基本上可以斷定她確實有借錢,如果當初是轉帳更好 07/16 09:34
→ Sioli:可以不先從法律下手,而去女生的工作地點,親朋好友 07/16 09:35
→ Sioli:請他們代為轉告請B女還錢,目地不在於轉告,而是要造成B女 07/16 09:35
→ Sioli:心理壓力,這樣她會願意還你朋友錢的可能大大增加 07/16 09:35
→ Sioli:所有人都一樣,單獨面對債主可以不要臉,面對所有親友 07/16 09:36
→ Sioli:你讓她不要臉 她活不下去的 07/16 09:36
推 seagreen2005:補推,本意並非欠錢不用還錢,單純覺得原事主都不積 07/16 12:11
→ seagreen2005:極處理,反而是事主的妹妹及朋友們出頭。原po跟事主 07/16 12:12
→ seagreen2005:根本不認識…或許純粹是看不過去,但那又如何???女方 07/16 12:12
→ seagreen2005:借錢不還的確不對,對男方家長態度不好也是事實。 07/16 12:13
→ seagreen2005:但看文中男方除了優柔寡斷外,看不出有何積極處理的 07/16 12:13
→ seagreen2005:作法,更奇怪的是任憑女友跟母親借錢多達21萬。 07/16 12:14
→ seagreen2005:然後我很好奇的是存證信函用誰的名義寄出,若是母親 07/16 12:15
→ seagreen2005:借錢,應該母親本人追討才於法有據吧… 07/16 12:16
推 ikkoku999:太靠穩了,對方家庭背景真的要了解 07/17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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